12月18日至21日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。會議認為,明年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結構性改革任務十分繁重,戰略上要堅持穩中求進、把握好節奏和力度,戰術上要抓住關鍵點,主要是抓好去產能、去庫存、去杠桿、降成本、補短板五大任務。
五大任務中,去產能被排在首位。而鋼鐵行業市場競爭同質化嚴重,鋼材價格持續下降,企業效益持續下滑,正是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。今年前10個月,大中型鋼鐵企業主營業務虧損720億元,虧損面達47.52%。應該說,落實“五大任務”中的去產能,是鋼鐵行業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、實現轉型脫困的主攻方向。當前,鋼鐵企業的生存壓力正在加大,部分生存困難的鋼鐵企業已經產生了強烈的退出愿望??梢灶A見,市場出清將成為2016年鋼鐵行業去產能的重要方式。
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會議強調:“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,加快破產清算案件審理。要 提出和落實財稅支持、不良資產處置、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專項獎補等政策,資本市場要配合企業兼并重組。要盡可能多兼并重組、少破產清算,做好職 工安置工作?!边@為鋼鐵行業市場出清、化解過剩指明了方向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馮飛指出,“僵尸企業”是指長期虧損、扭虧無望但難以順利退出的企業。 “僵尸企業”的突出特點是競爭力低下,既有工藝技術設備落后的原因,也有管理落后、債務沉重、社會包袱重等原因;落后產能的突出特征是嚴重污染環境、浪費 資源、質量低下、安全生產無保障。落后產能和“僵尸企業”都將資源配置在低效部門,應該退出市場。
事實上,在鋼鐵行業,確實有一些企業自身虧損嚴重,造血能力已經喪失,完全依靠各級地方政府財政補 貼和優惠政策勉強度日。這些企業經濟效益低下,間接導致資源無法向收益更高的企業流動,破壞了全行業市場競爭的機制,加劇了市場供求矛盾,壓低了全行業的 銷售價格,損害了優勢企業的利益;部分政府部門出于社會穩定等考慮,持續為“僵尸企業”輸血,擾亂了公平競爭的秩序;部分企業已經資不抵債,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。凡此種種表明,“僵尸企業”不出清,鋼鐵行業的去產能化就無從談起,鋼鐵行業轉型脫困也將失去環境的支撐。
解決“僵尸企業”退出問題,當務之急是按照企業主體、政府推動、市場引導、依法處置的辦法,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體系。
市場化兼并重組和依法破產是“僵尸企業”退出的兩條途徑。但是,在企業實際操作的過程中,仍然面臨著較大困難。
首先,職工安置、債務負擔、歷史遺留問題等大大提高了企業退出的成本。如有的鋼企在退出的過程 中,出現了因拖欠工資、職工安置不當等導致的社會性問題。對此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“要提出和落實財稅支持、不良資產處置、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 以及專項獎補等政策”“資本市場要配合企業兼并重組”“做好職工安置工作”等措施。尤其是明確提出了“專項獎補”,為市場出清機制的確立提供了依據。我們 期待相關部門能夠迅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出臺明確的配套政策措施,落實專項獎補資金的實際來源,為過剩產能的市場出清提供支撐。
此外,企業方面也應就此進行專項研究,為保證職工權益做出相應的努力。例如,今年初攀成鋼關停過剩產能350萬噸之后,投入大量資金,快速、平穩、順利地完成了9200名職工的分流安置工作,其經驗值得鋼鐵企業借鑒。
其次,當前鋼鐵行業兼并重組的意愿不強,重組面臨的障礙較多,延緩了鋼鐵企業通過重組去產能的進程。其中最大的障礙是體制機制的障礙和較高的重組成本。
鑒于鋼鐵企業所處的行政區位不同、所有制性質不同,企業間跨地區、跨所有制聯合重組有可能成為 有關政府之間進行利益協調的砝碼。而對海鑫這樣幾乎瀕臨破產的企業的重組來說,還涉及到對擬重組企業債務的處置、員工的安置等因素。以企業債務的處置為 例,面對被重組企業數百家的債權人、數百億元的債務,如重組方所需負擔的償債資金量過大、成本過高,或者不考慮債權人利益強行剝離負債,都可能導致重組失 敗。此外,當前鋼鐵行業的兼并重組以減量化為前提,在重組過程中,往往面臨著生產設備的淘汰和大量的技術改造,帶來了額外的重組成本。
對此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雖然只提出了“資本市場要配合企業兼并重組”一項支持措施,但其政策落地所產生的效果值得期待。
具體操作上,可以考慮結合第一條提出的措施,在通過“專項獎補”來減輕企業退出成本的同時,以 市場化手段吸引鋼鐵企業參與重組過程,將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產能從重組的資產中排除掉,同時,將重組企業在穩定就業、維持稅收等方面所支付的成本 部分讓利給重組企業,實現讓重組者獲利。同時,對于兼并重組及破產企業的債權債務,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參與處理;減輕兼并重組及破產的債務負擔,債權人、債務人應積極溝通協商,進行債務重組,通過債轉股、債務轉移、債務抵消等方式,重新簽訂債務協議等。
最后,我國《破產法》雖經過數次修改完善,但還有些規定較為原則,需要進一步明晰和細化。
我國新《破產法》從2007年年中實施,但是,在執行中很少有企業主動去碰《破產法》。在行業 運行壓力下,即使企業主動想要破產,也面臨法院不理、政府不愿的情況,破產難上加難。為此,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,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, 加快破產清算案件審理。這些舉措旨在使《破產法》真正能夠在市場出清的過程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,使破產成為企業退出可以選擇的途徑之一,無疑將在去產能的 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。
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,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。鋼鐵行業將 迎來化解過剩產能的關鍵戰役。全行業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上來,妥善依靠市場出清去產能,自覺主動控制增量、調整結構,打贏去產能這場關鍵 戰役,努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,在結構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,實現“十三五”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開局。